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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安市国库支付中心巾帼文明岗文明服务制度
发布时间:   来源:瑞安财政

为创造舒适的服务环境,以饱满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的行为举止为预算单位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服务,树立支付中心的良好形象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一条 中心大厅为单位财务主办提供方便办事的各种便利设施:如设立自助服务区、业务流程图、身份公开牌、提供书写工具和各种单据。

第二条 工作人员应使用统一配置的办公用具,做到摆放统一、整齐,与办公无关物品不摆放在桌面上。

第三条 定期检查大厅内相关办公设施,以保证其能正常使用。

第四条 随时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美化净化办公场所。

第五条 上班时间着装整齐,仪容整洁,举止大方,男士不应留长发,女士不浓妆艳抹、配戴过多的饰物。

第六条 办理业务时,坐姿端正,身体保持正直式或前倾,不要靠在椅子上。

第七条  前台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严禁上网、聊天,除正常的接听手机外,不得利用手机上网进行非工作内容的操作、浏览、刷屏等。

第八条 接待财务主办时要面带微笑、精神专注,认真、热情地受理业务。

第九条 电话铃声响后应尽量在三声内接听,接听电话应使用礼貌用语:“您好,支付中心。”;需要通话对象稍等或不能回答时,应予以详细解释;通话结束时,要说:“再见”,在确认对方已挂断电话后,再放下听筒。

第十条 工作人员忙于手中工作,未能立即为财务主办办理业务时,应及时表示歉意,并尽量然后按照“先外后内”的原则,先为财务主办办理业务。

第十一条 工作人员业务繁忙时,应按先后顺序办理业务,一视同仁。等待人员较多时,应劝导大家按先后顺序排队或在休息处等待,主动维护前台办事秩序,安抚办事人员情绪。

第十二条 对财务主办提出的问题,要认真、负责、耐心地答复,不能简单答复:“不知道”,对自己无法解答的问题,应主动帮助联系其他岗位共同解决。对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,应做好解释工作。

第十三条 当服务对象的要求与政策文件规定有抵触时,经办人员要讲明政策,耐心解释。

第十四条 对待服务对象的抱怨,工作人员首先应向服务对象表示歉意,然后耐心解释有关政策规定,避免与服务对象争吵。遇到特殊情况应保持冷静,同事之间做到相互补台,共同解决问题;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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